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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实验中心: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近期将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启动对相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模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学校拟定于2012年9月20日左右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模拟验收。二、验收程序1.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进行自评验收:2.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模拟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程序对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提出评价意见,与学院进行交流反馈;3.各实验中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三、验收准备1.撰写验收自评报告(见附件1)2.填写《验收数据报表》和《建设成果明细表》(见附件2)3.示范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见附件3)4.完善示范中心网站5.验收相关支撑材料四、报送材料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附件1-3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liujb@seu.edu.cn;联系人:刘加彬;联系电话:8379270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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