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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1611-2003前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欧洲同类产品标准EMB/PS/HDF:1997《浸渍纸和单板贴面地板高密度纤维板的要求(Requirements for HDF for laminated and veneered flooring.),其中主要理化性能指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湿循环后内结合强度)与EMB/PS/HDF:1997规定的指标一致。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森华人造板有限公司、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丹阳人造板厂、粤海(湛江)中纤板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斌、周梅剑、羊智军、吴晓金、陈圣族、张熙中。本标准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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