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会MEPC.1/Circ.900通函(2022年6月10日)2022年向港口接收设施输送EGCS残渣导则1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其第78届会议(2022年6月6日至10日)上通过了《2022年向港口接收设施输送EGCS残渣导则》,其文本载于附件。2为此,委员会忆及MARPOL附则VI第17.1.2条要求各缔约国承担义务,保证提供足够的设施以满足使用其港口、装卸站或修理港的船舶接收废气清洗系统产生的废气清洗残余物的需要。3提请各成员国政府使主管机关、相关航运组织、港口国主管当局、业界、航运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注意到附件中的导则.4委员会同意根据所获得的经验继续审议本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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