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会MEPC.371(80)决议(2023年7月7日通过)《2017年压载水置换导则(G6)》(MEPC.288(71)决议)修正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国际公约赋子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的第38(a)条,还忆及2004年2月召开的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会议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公约)以及4项会议决议,注意到公约第A2条要求压载水排放应按照该公约附则的规定,仅通过压载水管理来进行,还注意到公约附则第B4条结合本组织制定的导则提出了压载水置换所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注意到在其第53届会议上通过的MEPC.124(53)决议《压载水置换导则(G6)》,并决定对导则保持审议,注意到在其第71届会议上审议了经修订的导则(G6)草案后,通过了M正P℃.288(71)决议《2017年压载水置换导则(G6)》,在其第80届会议上,审议了提出的2017年导则(G6)的进一步修正案,1通过《2017年压载水置换导则(G6)》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2提请各国政府尽早应用经修正的导则:3同意对经修正的导则保持审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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