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施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施行】新质力文库-办公文档-行业资料-建筑施工-教育学习-标准规范-工作总结-资料下载新质力文库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施行】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323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15页

第2页 / 共15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3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
THE END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四)其他国有资产。第三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1-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9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