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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会MSC.1/Circ.1599/Rev.3通函(2024年7月1日)经修订的用于低温环境的高锰奥氏体钢应用指南1由于全球对液化天然气(LNG)这一环保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LNG燃料船的建造和营运日趋增长,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96届会议(2016年5月11日至20日)上同意确保LNG运输船和LNG燃料船的液货舱和燃料舱安全的需求,并指派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通过制定IGC和IGF规则修正案的方式解决问题,从而包括用于低温环境的高锰奥氏体钢。2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0届会议(2018年12月3日至7日)上认识到业界对用于低温环境的高锰奥氏体钢使用的不断增加和在此方面指导的需求,批准了用于低温环境的高锰奥氏体钢应用临时指南(MSC.1/Circ.1599通函)。3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2届会议(2020年11月4日至11日)上批准了由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在其第6次会议(2019年9月9日至13日)上制定的经修订的临时指南(MSC.1/Circ.1599/Rev.1通函)。4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5届会议(2022年4月20日至29日)上批准了由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在其第7次会议(2021年9月6日至10日)上制定的经修订的指南(MSC.1/Circ.1599/Rev.2通函).5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8届会议(2024年5月15日至24日)上批准了由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在其第9次会议(2023年9月20日至29日)上制定的经修订的指南,其中包括对适用范围和附录2的修改,其文本载于附件。6本委员会同意根据从应用获得的操作经验保持对经修订的指南的审议。7提请各成员国使所有相关方注意到经修订的指南。8本通函替代MSC.1℃ie.1599/Re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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