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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会MSC.1/Circ.l648通函(2022年6月15日)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和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油的船舶用于低温环境的可替代金属材料认可指南(MSC.1/Circ.1622通函)修正案1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2届会议(2020年11月4日至11日)上认识到对用于低温燃料及货物载运船舶的建造和安全营运的可替代金属材料的潜在需求和在此方面指导的需求,批准了《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和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油的船舶用于低温环境的可替代金属材料认可指南》(MSC.1/Circ.1622通函).2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105届会议(2022年4月20日至29日)上批准了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在其第7次会议(2021年9月6日至10日)上制定的指南修正案,其文本载于附件。3提请各成员国结合所附的修正案使用本指南,并使所有相关方注意到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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