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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GB17675-1999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70/311/EEC《各成员国关于汽车及其挂车转向机构的协议》。只是按中国标准编写的习惯,将试验条件的内容分列出来,并增加了“机动动作时间”的定义。本标准还增加了日本安全标准第11条的内容和GB7258一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有关转向的规定。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姜璧琪。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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