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5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GB/T11798.7-2001前言鉴于GB7258一1997已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GB/T11798一2001对GB11798一1989作了如下修订:)将总标题由《汽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更改为《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扩大了适用范围。b)增加了GB/T11798.7、GB/T11798.8和GB/T11798.9三部分。本标准是系列标准的第7部分,是本次制订的。GB/T11798在《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总标题下包括如下部分:第1部分(即GB/T11798.1一2001):滑板式汽车侧滑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2部分(即GB/T11798.2一2001):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3部分(即GB/T11798.3一2001):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第4部分(即GB/T11798.4一2001):滚筒式车速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5部分(即GB/T11798.5一2001):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第6部分(即GB/T11798.6一2001):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第7部分(即GB/T11798.7一2001):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第8部分(即GB/T11798.8一2001):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第9部分(即GB/T11798.9一2001):平板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测试设备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中、张可大、蒋大钧、曾昭方、吴云强、何育远。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