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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50057-199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4号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8月24日局部修订条文说明:修订内容为第三章第3.3.4条;第六章全部条文(本文本第六章已是修订后的新条文)。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Se2≥0.3kR(33.4)式中S2一地中距离(m):k一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说明]增加“信息系统”,因为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时接地必须连接在一起才能起到保护效果,而且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将分流系数k选值的规定移至附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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