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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121-FS-2015-126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5年11月27日编制部门:FS批准人:胡振江运输航空副驾驶预备课程1.背景传统的商用驾驶员执照训练是在低空、低速、单个驾驶员操作、设备简单的单发或多发活塞发动机飞机上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为通用航空培养飞行员,与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公司)的高空、高速、多人制机组的现代商用运输飞机所需飞行员的能力具有较大差异。为了弥补这样的能力差距,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进入航空公司进行组类Ⅱ飞机初始训练的副驾驶应完成高性能多发飞机训练课程。该训练为副驾驶提供了航空公司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为运输航空的运行安全和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模拟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国际民航组织的推动下,使用模拟设备培养合格的飞行员逐渐被行业接受,通过发挥模拟设备的优势,不仅有利于训练安全的保证,而且可以达到甚至高于真实飞机的训练效果。如CCAR-61部所批准的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MPL),其训练方式己取得成功并已经得到航空公司的认可。在这种新的训练理念下,通过航空公司的深度参与,使用模拟设备替代真实飞机,可以开发出更加符合航空公司运行需求的训练课程,更好的补充副驾驶在进入初始训练前所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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