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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指标一、医师人数与药师人数之比(PHA-O1)定义:医院注册医师总人数与医院药师总人数之比。计算公式:医院注册医师总人数医师人数与药师人数之比=医院药师总人数说明:1.医院注册医师总人数是指国家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显示已激活状态并承担相关岗位任务的在岗(助理)医师总人数,以主要执业机构进行统计。2.医院药师总人数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专业任职资格(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并承担药学相关岗位任务的在岗人员。在岗人员包括在编及合同制人员、派遣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返聘和临聘不足半年人员。意义:反映医院药学专业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指标二、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PHA-O2)定义:每100张实际开放床位配备的临床药师人数。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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