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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沪环气〔2021)196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市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提标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一2022年)》(沪府办发〔2018〕25号),促进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实施《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288-2021,以下简称《标准》),本市将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提标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大对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监督力度,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提标治理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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