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 共11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0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目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第一章总则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第三章农产品产地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第四章农产品生产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第五章农产品销售安全的要求。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第七章法律责任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第八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第一章总则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应当遵守其规定。—723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