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施行】新质力文库 - 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字化知识库_行业洞察 / 理论成果 / 实践指南免费下载新质力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施行】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314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9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8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5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根据本决定四、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二款重新确定。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本决定自2020年10月18日起施行。应当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所在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单位给予处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目录第六章选区划分第一章总则第七章选民登记第二章选举机构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816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