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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技术通告Technical Information(2021年)技术通告第35号总第541号2021年07月28日(共2页+附件)发:有关船东及航运公司、船厂、设计单位、产品制造商、总部有关处室、研发中心、上海规范所、武汉规范所、各审图中心、各分社、本社验船师关于IMO发布《经修订的通往液货船船首的安全通道指南》(MSC.62(67)/Rev.1)的技术通告一、背景2020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102次会议上,通过了MSC.62(67)/Rev.1决议《经修订的通往液货船船首的安全通道指南》。依据SOLAS Reg.Il-13-3的规定,液货船(S0LAS第I-1/2.12所定义的油船、第VI川/8.2所定义的化学品船和第VI川/11.2所定义的气体运输船),应设有通道,使得即使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也能使船员安全到达船首。注意到载重线公约附则1第25-1条(2)(e)(f)款中的规定比MSC.62(67列决议的规定更为合理,因为它们根据步桥或走道的位置区分了不同的挡脚板的规定。原MSC.62(67)决议被废除。二、内容概要参照载重线公约附则〡第25-1条(2)(f)款中规定,本次修订对原MSC.62(67)决议中第1.2段新增规定“如在干舷甲板上的固定走道设在船舶中心线(或尽可能靠近船舶中心线)处,不需要设挡脚板”。附件提供了MSC.62(67)/Rev.1中文译文,如有疑问,应以英文原文为准。本通告在本社网站(www.ccs.org.cn)上发布,请本社执行检验单位和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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