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新质力文库-办公文档-行业资料-建筑施工-教育学习-标准规范-工作总结-资料下载新质力文库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833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17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6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吉环大气字〔2022)1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巩固我省VOCs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夯实工作基础,确保VOCs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台账问题整改率达到91%以上,现场抽查复核全覆盖,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十四五”VOCs减排目标顺利完成。二、排查整治重点各地要聚焦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化工行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