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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培训设置标准(试行)一、职业名称: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健康照护师:运用基本医学护理知识与技能,从事家庭、医院、社区及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场所照护对象的健康照护及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长期照护师: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能,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二、职业编码:4-14-01-03三、技术等级: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工种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四、基础条件:1.举办五级/初级工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培训应具有健康与社会照护相关行业教育培训经历。2.举办四级/中级工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五级健康与社会照护相关行业教育培训经历。3.举办三级/高级工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四级健康与社会照护相关行业教育培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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