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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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设置标准(试行)一、职业名称: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从事陶瓷文物现状调查、档案记录,并进行清洗、脱盐、加固、粘接、补色、作色、补绘等修复工作的人员。二、职业编码:4-13-03-02三、技术等级: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基础条件:1.举办五级/初级工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应具有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教育培训经历。2.举办四级/中级工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五级教育培训经历。3.举办三级/高级工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四级教育培训经历。4.举办二级/技师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三级教育培训经历。5.举办一级/高级技师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二级教育培训经历。五、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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