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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无人机驾驶员培训设置标准(试行)一、职业名称:无人机驾驶员通过远程控制设备,操控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的人员。二、职业编码:4-02-04-06三、技术等级:无人机驾驶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基础条件:1.举办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经历。2.举办三级/高级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四级教育培训经历。3.举办二级/技师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三级教育培训经历。4.举办一级/高级技师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二级教育培训经历。五、设置要求: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无人机驾驶员1.总量配置每班配备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理论师资条件教师不少于1人,实操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2.培训教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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