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1抽样1.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1.2抽样基数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1.3抽样范围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根据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用途分类,抽查产品种类包括洗衣液、丝毛洗涤液、衣领袖口预洗剂。1.4抽样数量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且总量不少于2kg,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2份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表1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总活性物QB/T12242pQB/T1224GB/T63683总五氧化二磷QB/T1224QB/T12244规定污布的去污力GB/T13174注: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