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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皂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1抽样1.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1.2抽样基数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1.3抽样范围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皂类产品根据产品用途分类,抽查产品种类包括洗衣皂、香皂、透明皂、复合洗衣皂。1.4抽样数量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20块,且总量不少于300g,其中10块作为检验样品,10块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表1-1香皂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1干钠皂QB/T2623.32总有效物QB/T2623.93水分和挥发物QB/T2623.44总游离碱QB/T2623.25游离苛性碱QB/T2623.16氯化物QB/T2623.67总五氧化二磷QB/T2623.8表1-2洗衣皂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测方法QB/T24861干钠皂QB/T2623.3QB/T2485QB/T24862乙醇不溶物QB/T2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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