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新质力文库 - 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字化知识库_行业洞察 / 理论成果 / 实践指南免费下载新质力文库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222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28页

第2页 / 共28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26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前言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要求,示范区旨在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集中彰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探寻示范区绿色发展路径,特制定本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全域,面积约2413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金泽镇、朱家角镇、黎里镇、西塘镇和姚庄镇全域,面积约660平方公里。紧邻示范区边界的三个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包括虹桥商务区除青浦区以外的区域,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和油车港镇,昆山市淀山湖镇、锦溪镇和周庄镇,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