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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其他计量单位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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