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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UDC624.7(083.75)GB3838-88代替GB3838-83En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urface water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1.水域功能分类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兽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类别。有季节性功能的,可分季划分类别。表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mg/1序分类标准值号参数I类Ⅱ类Ⅲ类IV类所有水体不应有非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a.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b.漂浮物,诸如碎片、浮渣、油基本要求类或其他的一些引起感官不快的物质:℃.以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d.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毒性或不良生理反应的:e.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的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夏季周平均最大温升≤11水温℃冬季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6.5-8.5硫酸盐*3(以S042250以下250250250计)氯化物*4250以下250250250(以C1计)5溶解性铁*0.3以下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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