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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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修订)发文单位:国务院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效力范围:全文有效发文日期:2013-07-18生效日期:2013-07-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石油工业的发展,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石油资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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