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 共16页

第2页 / 共16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4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2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本办法所称民航行政机关,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中国民航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第三条民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有相结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第四条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和规定第五条民航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