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中国船级社旧船舶进口勘验办理程序指南根据《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8年第31号公告《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购置或者光租外国籍船舶变更为中国籍船舶的,不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申请技术勘验和评定,直接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技术勘验,并凭其出具的《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中国船级社作为国家A类船舶检验机构将积极为国内船公司提供旧船舶进口勘验技术服务。现将有关程序明确如下:1.勘验申请:进口旧船舶购置人或代理人在中国船级社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旧船舶进口勘验申请表》,连同拟申请进口船舶的国籍证书复印件、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和申请方营业执照等材料报我社总部管理部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2.申请受理:我社总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告知原因。2.1对于已入级中国船级社的拟进口旧船舶,中国船级社将根据现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技术文件出具《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2.2对非入级中国船级社的拟进口旧船舶,总部管理部门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检验单位或审图中心下达书面勘验通知或图纸复核通知,检验单位或审图中心在接到总部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与购置人或代理公司联系具体勘验或图纸复核事宜。对拟申请进口勘验船舶属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予受理:(1)船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外经贸部2001年第38号公告《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现主管部门为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4号令“关于修改《老旧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55号《关于加强进口游艇管理的公告》等规定的船舶:(2)船舶检验证书失效的船舶:(3)其他不符合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主管部门有关旧船舶进口的管理规定的船舶。3.船舶勘验/审核:对于2.1所述的船舶,总部管理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及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