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20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20施行】-新质力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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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一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为了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下放两区实施。区和中国一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二、省和两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范区(以下简称两区)改革创新,促进经府公布不能下放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后,两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第实施条件等情况拟定用权需求清单,按照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分步分批承接的原则,与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议作如下决定: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一、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对接,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和权力责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以及法对未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仍由省人民政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下放行使的省级、府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省人民政府、两区门依法行使。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清单,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清单之外的省级、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可以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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