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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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托合同,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内容第六条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通常包括下列内容:(一)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名称、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四)评估基准日;(五)评估报告使用范围;(六)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或者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八)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十)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十一)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时未明确的内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订立补充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做出后续约定。第七条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表述明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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