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中药31类)的研发和申报,根据中药3.1类的特点、沟通交流制度和中药申报资料要求的相关规定,药审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对中药3.1类采取早期介入、研审联动等措施,加快相关品种的研发和申报进度。《意见》分为两部分,一是加强研发关键节点的沟通交流,将研发和申报划分为基准样品研究基本完成后、制备工艺确定后/开展毒理研究前和申请上市许可前3个关键节点,建议申请人在关键节点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了相关资料要求。二是实行药学稳定性研究和毒理研究资料阶段性递交,加快技术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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