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

军用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新质力文库 - 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字化知识库_行业洞察 / 理论成果 / 实践指南免费下载新质力文库
军用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923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2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GJB150.3-86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military equipmentsHigh temperature test本标准规定了军用设备的高温试验方法,是制定军用设备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相应部分的基础和选用依据。GJB150,1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的规定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可能遇到高温环境的军用设备。本标准不适用在太阳辐射下造成不均匀加热和光化学效应的高温环境下的军用设备。对退到这种环境的设备,应按GJB150.7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太阳辐射试验》进行考核。1试验目的确定军用设备在高温条件下贮存和工作的适应性。2试验条件2.1高温贮存试验2.1.1试验温度为70C或者按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2.1.2试验时间为48h或者按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2.1.3试验相对湿度不大于15%。2.2.高温工作试验2.2.1试验温度为试验样品的發高工作环境温度。2.2.2试验时间为试验样品在非工作状态下达到温度稳定,然后启动试验样品进行工作,直至试验样品的温度达到稳定或者按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进行工作的时间。3对试验箱(室)的要求3,1试验箱(室)中应装有传感器,用于监控试脸条件。为保持试验条件的均匀性可采用强迫空气循环,但试验样品周围的空气速度不应超过1.7m/s。以防止试验样品内产生不符合实际的(冷或热)传导。3.2若无其它规定,试验条件的容差,应符合GJB150.1-86中3.2条的规定。3.3试验箱(室)内的绝对湿度不超过20g/m3(相当于35℃时50%的相对湿度)。3.4为了限制辐射,试脸箱(室)内壁的温度与试验温度之差不超过试验温度(按K值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86一12一09发布1987-01一01实施17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