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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函市监检测(司)函〔2023〕37号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释义》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职能处室: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准则》的贯彻落实,我们组织编写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释义》,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司。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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