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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2011055合同编号:天津市机动车维修合同委托人(甲方):承揽人(乙方):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品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VIN代码登记日期里程表公里数用户陈述:注:(故障发生状况、行驶速度、发动机状态、发生领度、发生时间、部位、天气、路面状况、声音等描述)2.维修材料:品名零件号制造商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类别提供商及提供方式注:1、以上内容可另附页。2、“类别”指“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材料的供应商”3.结算方式:4.验收及提车:验车日期:交车日期:交车地点:5.违约责任:(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2)g6.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其他约定:8.附侧:(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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