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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自2014年实施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专项行动以来,全省燃煤发电企业积极响应超低排放要求,有序推进环保设施改造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在役煤电机组均已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了电力供应有效保障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的预期目标,有力支撑了“十三五”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随着我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以及区外来电占比不断增加,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压力进一步加大,对机组环保设施特别是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提出了新的要求。进入“十四五”期间,我省火电企业启停炉排放问题突出,据统计,今年,启停最频繁的1至4月份,全省机组启停558次,影响时间超过3900小时。启炉阶段氮氧化物排放普遍超标(平均浓度318毫克/立方米),是超低标准(50毫克/立方米)6.4倍,是我省电厂平均排放浓度(30.5毫克/立方米)10.4倍,对周边国控站点乃至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显著。因此,深入推进火电等重点行业深度减排是切实降低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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