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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D管理实施规定eUICC ID(简称:EID)是eUICC(嵌入式UICC)的全球唯一物理标识,为32位数值,存储在eICC的ECASD中,主要用于eUICC-卡管理和远程配置。ED可以被读取但不能被更改,在远程配置中和ICCD一起共同关联某个profilet信总,不与业务属性、用户签约等业务数据绑定。为确保我国发行的eUICC.具有唯一的ID,避免EID的重复使用或号段浪费:同时给企业提供便利的申请渠道,特制定本规定,对EID进行统一编码规划,对EID的发放和使用进行集中管理和备案。需要在国内申请EID的卡商企业、已获得EID号段的运营商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EID发放和管理机构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统一负责国内EID号码的发放和管理,申请入口为TAF网站(www.taf.org.cn)。二、EID发放对象EID发放对象为卡商企业。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TAF将分配EID号段资源。获得授权的企业依据编码规则进行EID的使用和内部管理.卡商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境内的卡商企业,应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有合法资质的企业。2.境外的卡商企业,应以境内的注册实体进行申请,并提交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3.卡商企业应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三、卡商企业EID备案要求1.卡商企业自获得EID号段资源的日期起,应至少每半年向TAF反馈一次EID的使用情况,反馈周期不得长于6个月,反馈包括且不限于EID号码已使用的号段情况、ED号码的下游去向、号段分拆情况等。2.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己经被分配的EID,为避免使用重复,发行方ID将不再重新分配(己经发放的发行方ID见附绿A)。但获分配的企业,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向TAF补交企业资质材料并申请TAF网站的账号,按要求做好号段反馈工作。四、eSIM终端企业EID备案要求1.eSIM设备申请进网许可的终端企业,应在提交进网许可标志后、在原定上传IMEI号段数据的基础上、上传设备ED和IEI的对应数据。此后再依据产品生产批次及市场需要,定期补充EID和IEI的数据登记备案.2.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己经取得进网许可的终端产品,企业应在规定正式实施后半年内完成EID和IEI数据对应关系的补登备案。3.EID和IMEI的对应数据依据需要,可开放给运营商共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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