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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614-2002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参考了国际标准组织ISO/FDIS14520一9《气体灭火系统一一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第九部分(HFC227ea)灭火剂1.4.1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浙江省莹光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爽、侯敬成、姜维良、王天锷、王俊卿、徐金和。本标准委托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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