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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己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一)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按附件二填写,并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10月10日前函告该标准编制组。编制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邮政编码:100044联系人:赵建平电话:010-88386916传真:010-88386960电子邮箱:zh jpcabr@gmail.com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N年八附件一:《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附件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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