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泥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控制指标和措施要求

2.水泥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控制指标和措施要求新质力文库-办公文档-行业资料-建筑施工-教育学习-标准规范-工作总结-资料下载新质力文库
2.水泥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控制指标和措施要求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722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
THE END
附件2水泥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控制指标和措施要求表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单位:毫克/立方米基准含氧量污染物项目排放环节a(%)氨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以NO2计)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10103550水泥窑窑头(冷却机)10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实测值b10破碎机、磨机、包装机10输送设备、水泥仓及其他通风10生产设备注::氨等表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及地方标准执行。b:采用窑头余热,或采用经脱硫脱硝并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窑尾烟气。-1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8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