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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408-200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的配光性能指标参照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4《关于批准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统一规定》(E/ECE/324,E/ECE/TRANS/505,Add.3/Rev1,1997年5月7日)。照明区域尺寸按GA36一1992。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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