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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目录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第二章学位工作体制士、硕士、博士,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第三章学位授予资格型,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第四章学位授予条件第三条学位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五章学位授予程序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第六章学位质量保障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第七章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促进创新发展,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第一章总则量。第一条为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第四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主义制度的中国公民,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构学习或者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接受教育,-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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