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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发展规划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改善,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O3污染问题凸显,O3已成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式。为持续改善济源市环境空气质量,提高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济政〔2021)5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2022)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济源市能源发展规划、涉VOCs企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消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方位、全过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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