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施行】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施行】-新质力文库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施行】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722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11页

第2页 / 共11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9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
THE END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摩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话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分为I、Ⅱ、Ⅲ等级。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