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2024施行】348072@abc3个月前发布关注私信0.16MB13页03285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2024施行】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17¥22黄金会员免费钻石会员免费立即购买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13页 第2页 / 共13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1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THE END法律法规 文本预览 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2024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4号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期报告第三章重要活动报告第四章事件报告第五章核事故应急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查看更多 收起部分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8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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