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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指导师培训设置标准(试行)一、职业名称:职业指导师为劳动者更好实现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为用人单位规范招聘和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帮助及相关服务的人员。二、职业编码:4-07-03-01三、技术等级:职业指导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职业咨询协理、三级/助理职业指导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一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四、基础条件:1.举办四级/职业咨询协理培训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教育培训经历。2.举办三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四级教育培训经历。3.举办二级/职业指导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三级教育培训经历。4.举办一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二级教育培训经历。五、设置要求:四级/职业咨询协理1.总量配置师资条件每班配备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理论教师不少于1人,实操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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