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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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