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新质力文库 - 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字化知识库_行业洞察 / 理论成果 / 实践指南免费下载新质力文库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722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6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THE EN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入、生态环境厅(局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检测)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现予以发布。本评审补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1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