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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会MSC.526(106)决议(2022年11月10日通过)《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C规则)修正案海上安全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本委员会职能的第28(b)条,还忆及MSC.4(48)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BC规则”),其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第VII章己成为强制性要求,进一步忆及公约第VI(b)条和第VI/8.1条关于BC规则的修正程序,注意到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其第78届会议上以MEPC.345(78)决议通过的关于水密门的IBC规则修正案,供海上安全委员会同时通过,在其第106届会议上审议了按公约第VIb)⑤条提出和分发的BC规则的修正案,1.按公约第VI(b)v条规定,通过BC规则的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的附件:2.按公约第VIb)(vi)(2)6bb)条规定,决定该修正案于2024年1月1日应视为已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本公约缔约国政府或拥有商船合计吨位数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数50%的缔约国政府通报其反对该修正案:3.提请各缔约国政府注意,按公约第VIb)(v)(2)条规定,该修正案在按上述2被接受后,应于2024年7月1日生效:4.要求秘书长按公约第Vb)(v)条规定,将核准无误的本决议及其附件中的修正案文本的副本分发给公约所有缔约国政府:5.还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分发给非公约缔约国的本组织成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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