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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2019年3月29日修订)一、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原因对组成部分进行审计(参见本准则第四条)1.在确定是否利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对组成部分实施的审计为集团审计提供审计证据时,影响集团项目组决策的因素包括下列方面:(1)编制组成部分财务报表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与编制集团财务报表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之间的差异:(2)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遵守的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准则,与在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中遵守的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准则之间的差异:(3)是否可以及时完成组成部分财务报表审计,以满足集团报告的时间要求。二、定义(一)组成部分(参见本准则第十七条)2.集团结构影响如何识别组成部分。例如,有些集团的组织结构规定,由母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按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实体编制财务信息;或由集团本部、分支机构编制财务信息:或是将两者结合。这些集团的财务报告系统可能是按照这样的组织结构来组织的。相应地,母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按权益法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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