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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应用指南(2019年3月29日修订)一、将书面声明作为审计证据(参见本准则第三条)1.书面声明是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如果管理层修改书面声明的内容或不提供注册会计师要求的书面声明,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警觉存在重大问题的可能性。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要求管理层提供书面声明而非口头声明,可以促使管理层更加认真地考虑声明所涉及的事项,从而提高声明的质量。二、提供书面声明的管理层(参见本准则第八条)2.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员提供书面声明。这些人员可能有所不同,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治理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管理层通常是责任的承担者。因此,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被审计单位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不使用此类头衔但处于类似职位的其他人员提供书面声明。但在某些情况下,其他人员(如治理层)也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承担责任。3.由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编制以及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可以预期管理层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在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遵循的流程,以及书面声明所针对的财务报表认定。4.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可能决定询问参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认定的其他人员,包括对书面声明所涉事项具有专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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